关于《关于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全国翻译资格考试各考点、考生:
日前,我办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印发了《关于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 字(2016) 2号),并在翻译资格考试官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 布。根据近日各考试相关部门收到的有关考点、考生的咨询电 话,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全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 规定:“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中央考试单位联合省级考试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考务费由负责考务工作的中央考试单位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中央考试单位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省级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各地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考试报名费应为考试费,包括上缴的考务费和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我办公布的《关于全国翻译资格(水平) 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 2号),是根据 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考务费收费标准进行的规定。各地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考试报名费会在我办公布的考务费收费标堆基础上加收一部分费用,用于补偿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由于地区差异,各地区组织考试的成本不同,因此各地区考试费收费标堆也不一致。
特此说明。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