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除照片、翻译件和授权声明外,所有材料须交验证机构验看原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收取复印件。
1.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2. 需认证的台湾地区高等院校颁发的繁体中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
3. 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所有完整的正式(繁体中文)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大陆居民须提供: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学习期间所有签注记录);
(2)台湾居民须提供:
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或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
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
(3)港澳居民须提供:
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永久性身份证;
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成绩查询授权声明.doc);
6.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doc)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内(自代办之日起)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者的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各验证机构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6条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