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认证翻译

第三国文凭能认证吗?

        第三国文凭多系申请者在跨境高等教育机构(项目)学习获得,涉及到两个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院校资质及质量保障,情况相对较为复杂。留学人员在选择此类机构(项目)时既要考虑证书颁发院校(第三国)的资质,也要留意拟就读院校(第二国)的相关资质。经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目前仅对满足下列条件的第三国文凭提供认证服务:

        1、文凭颁发院校和学生就读院校均须所属国正规高等院校,在所属国须具有开设相应课程和颁发相应文凭证书的资质;

      2、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应纳入第二国高等教育体系并有第二国质量保障机构的监管,或第三国院校由第二国相关法律条款豁免对其教育质量进行审查;

      3、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的招生入学及毕业标准不低于其在本国招收学生的标准;

      4、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所颁发文凭证书应与其在本国所颁发文凭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所颁发文凭证书应被纳入第二国国家学历框架体系或获得第二国政府承认;

      6、申请者在第二国注册和学习的院校应具有招收外国学生的资质;

      目前第三国文凭较为常见的留学国别有马来西亚、新加坡、瑞士等,根据上述标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申请者在这些国别学习获颁的第三国文凭进行评估时,需参考相应国家权威质量保障机构公布的认证信息或该国的相关法律条款。例如,在马来西亚学习获颁的第三国文凭课程需通过马来西亚资质署(Malaysian Qualifications Agency)的认证;在瑞士学习获颁的第三国文凭课程需通过瑞士大学联合会(Swiss University Conference)的认证;而新加坡第三国文凭的认证范围则仅限于依据该国《私立教育法案》(Private Education Act)豁免条例获得豁免审查的外国大学分校,特此提醒,同时建议广大留学人员密切关注教育部涉外信息监管网(www.jsj.edu.cn)所发布的相关留学预警,在选择时务必慎重。

Copyright© 2009-2024 杭州中译翻译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浙ICP备15039916号-1
公安部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3197号
服务热线:0571-88272987、88272986